性理大全書卷之二十三

律呂新書二 律呂證辨

三分損益上下相生第四

呂氏春秋曰、黄鐘生林鐘、林鐘生太簇、太簇生南呂、南呂生姑洗、姑洗生應鐘、應鐘生蕤賓、蕤賓生大呂、大呂生夷則、夷則生夾鐘、夾鐘生無射、無射生仲呂。三分所生、益之一分以上生。三分所生、去其一分以下生。黄鐘、大呂、太簇、夾鐘、姑洗、仲呂、蕤賓爲上。林鐘、夷則、南呂、無射、應鐘爲下。

淮南子曰、黄鐘位子、其數八十一、主十一月、下生林鐘。林鐘之數五十四、主六月、上生太簇。太簇之數七十二、主正月、下生南呂。南呂之數四十八、主八月、上生姑洗。姑洗之數六十四、主三月、下生應鐘。應鐘之數四十二、主十月、上生蕤賓。蕤賓之數五十六、主五月、上生大呂。大呂之數七十六、主十二月、下生夷則。夷則之數五十一、主七月、上生夾鐘。夾鐘之數六十八、主二月、下生無射。無射之數四十五、主九月、上生仲呂。仲呂之數六十、主四月、極不生。

(*)、呂氏淮南子上下相生、與司馬氏律書漢前志不同。雖大呂夾鐘仲呂用倍數則一、然呂氏淮南不過以數之多寡爲生之上下。律呂陰陽皆錯亂而無倫、非其本法也。

律書生鐘分
子一分
丑三分二
寅九分八
卯二十七分十六
辰八十一分六十四
巳二百四十三分一百二十八
午七百二十九分五百一十二
未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一千□□二十四
申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四千□□九十六(*)
酉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八千一百九十二
戌五萬九千□□四十九分三萬二千七百六十八
亥一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分六萬五千五百三十六

(*)、此即三分損益上下相生之數。其分字以上者、皆黄鐘之全數(子律數、寅寸數、辰分數、午釐數、申毫數、戌絲數。其丑卯巳未酉亥、則三分律寸分釐毫絲之法也。)。其分字以下者、諸律所取於黄鐘長短之數也(假令子一分、則一爲九寸、是黄鐘之全數。丑三分二、則一爲三寸、三三如九、亦是黄鐘之九寸、三分取其二(*)、故林鐘得六寸。寅九分八、則一爲一寸、亦是黄鐘之九寸、九分取其八、故太簇得八寸。)。其上下相生之敘、則晉志所謂在六律爲陽、則當位自得、而下生於陰、六呂爲陰、則得其所衝、而上生於陽者是也(丑爲林鐘、卯爲南呂、巳爲應鐘、未爲大呂、酉爲夾鐘、亥爲仲呂。)、大呂夾鐘仲呂止得半聲、必用倍數乃與天地之氣相應、其寸分釐毫絲皆積九以爲法、詳見上章。

漢前志曰、黄鐘三分損一下生林鐘、三分林鐘益一上生太簇、三分太簇損一下生南呂、三分南呂益一上生姑洗、三分姑洗損一下生應鐘、三分應鐘益一上生蕤賓、三分蕤賓損一下生大呂、三分大呂益一上生夷則、三分夷則損一下生夾鐘、三分夾鐘益一上生無射、三分無射損一下生仲呂。陰陽相生、自黄鐘始而左旋八八爲伍。

律書曰、術曰、以下生者、倍其實、三其法。上生者、四其實、三其法。(假令黄鐘九寸下生、則倍其實爲一尺八寸、三其法、乃爲六寸而得林鐘。林鐘六寸上生、則四其實爲二尺四寸、三其法乃爲八寸而得太簇。他皆倣此。)

漢後志曰、術曰、陽以圓爲形、其性動。陰以方爲節、其性靜。動者數三、靜者數二。以陽生陰倍之、以陰生陽四之、皆三而一。陽生陰曰下生、陰生陽曰上生。上生不得過黄鐘之清濁、下生不得及黄鐘之數實。皆參天兩地、圓蓋方覆(*)、六耦承奇之道也。黄鐘、律呂之首、而生十一律者也。

考異

四庫樂類本、作「案」。
未二千一百……九十六
四庫樂類本、脱「一百八十七分一千□□二十四 申六千五百六」十九字、作「未二千十一分四千□□九十六」。
四庫樂類本、作「案」。
三分取其二
原作「二分取其二」。萬暦本、四庫樂類本、四庫性理本、並同。此言三分損一之法、當作「三分取其二」。
圓蓋方覆
四庫樂類本景印版、同。電子版作「圓蓋舌覆」、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