樂書卷第十一

禮記訓義

校勘記


樂者為同禮者為異同則相親異則相敬樂勝則流禮
勝則離合情飾貌者禮樂之事也
雷出地奮豫之所以作樂也先王以之道天地之和
上天下澤履之所以為禮也先王以之明天地之別
故樂主和而為同凡天下所謂同者麗焉禮主別而
為異凡天下所謂異者麗焉周官大司徒以樂禮教
和以儀辨等記曰仁近於樂義近於禮教和則其仁
足以相親而不乖辨等則其義足以相敬而不越二
者不可偏勝也樂勝禮無以節之則流而忘本禮勝
樂無以和之則離而乖義詩曰好樂無荒戒其流也
易曰履和而至戒其離也樂者為同而有異焉故樂
雖合愛未嘗不異文禮者為異而有同焉故禮雖殊
事未嘗不合敬要之樂同禮異者特其所主爾以樂
防情而教之和故足以合相親之情以禮防偽而教
之中故足以飾相敬之貌是禮樂之事非禮樂之道
也及其至也極乎天蟠乎地行乎陰陽通乎鬼神窮
高極遠而測深厚斯所以為禮樂之道歟然立於禮
成於樂學道之序也樂者為同禮者為異先樂而後
禮者樂記以樂為主故也言樂由中出禮自外作大
樂必易大禮必簡之類亦此意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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